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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和高管“分手”时,高管以其知晓商业秘密为由索要高额离职补偿,让企业头痛不已。企业企图通过谈判,和高管和平“分手”,但很多时候企业自行组织的谈判因谈判人员安排失当、谈判技巧不足以及缺乏相应法律知识而最终失败。那么如何才能巧用离职谈判,给企业省钱、保护商业秘密又不伤和气呢?
离职谈判的技巧
离职谈判应当以达到两个目的为要件:除去风险与保存证据。
保存证据是除去风险的手段,除去风险是保存证据的目的,两者是相辅相成的,做好证据保存有利于企业后续采取其他一系列措施。很多企业认为只要单纯的录音,就能固定证据,但却不知因为谈判内容不明确、取证不合法或者证据不完整等原因,很可能导致证据无效或不起作用。
附离职谈判操作指南:
第一,离职谈判前的做好充分准备,主要是谈判人员的选择、高管离职风险的整理归纳、谈判笔录的准备以及谈判地点的选择。
其中,全面整理、归纳高管离职风险,以达到排除风险的目的。慎重选择由谁代表公司进行离职谈判,邀请专业的谈判人员或者律师参加,运用专业知识与谈判技巧,及时识别风险并排除风险。
第二,做好离职谈判的证据保存,包括谈判笔录的保存、相关离职协议及文件以及音频的保存。
谈判过程中,应当根据谈判内容起草相关文书,并根据谈判内容制作谈判笔录,前述文书最好由高管确认并签字,企业应当妥善保存。
“251警告”,企业可否启动刑事程序?
很多时候,企业误以为只有启动刑事程序,才能真正“震慑”住高管,这样的想法存在误区。
刑事程序的优点在于其具有强制性,但是风险是刑事程序包含许多难以预测的因素,且案件发展的结果可能是企业无法把控也不能逆转的。在这个过程中,可能给高管造成难以弥补的伤害,也可能让其他高管或员工“心寒”。但是无论如何,企业有权选择是否启动刑事报案程序,但是应在法律的规则下,合法维权,不应通过其他“力量”干扰司法。
在此,海涵律师希望企业和高管之间都能和平“分手”,巧用离职谈判,不伤和气。完美的离职谈判既可以保护商业秘密,也可以不伤企业声誉。希望江湖再见,大家还是朋友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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